甘肃省水政监察总队甘肃省国家重要水功能区确界立碑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国家重要水功能区确界立碑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J160503533
甘肃中水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水政监察总队的委托,对甘肃省国家重要水功能区确界立碑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ZSJZB-ZC-2016001
二、招标内容:甘肃省国家重要水功能区确界立碑项目施工
采购预算价:297万元
设立标志碑144座 。其中兰州市9座;酒泉市17座;张掖市8座; 武威市4座;白银市13座;定西市10座;临夏州12座;天水市13座;平凉市9座;庆阳市8座;甘南州20座;陇南市21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地点:兰州市、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白银市、定西市、临夏州、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甘南州、陇南市等12个市(州)。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供应商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至少有3项以上(含3项)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
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5.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的递交由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开标现场递交。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6 年6月23日至2016 年6月29日,每日00:00-24:00,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免费在线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7月15日9时30分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2016 年7月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二开标厅
六、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七、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号:3138 2105 400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甘肃省水政监察总队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931-8721872
地 址:统办楼3号楼25层2504室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水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徐先生
电 话:18215109624 13919457533
传 真:0931-8706663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产业园区联创广场B座六层6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