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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第一医院VCT保修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2 16: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一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第一医院VCT保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医院VCT保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ZJL2016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敏、陈小芳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0066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第一医院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郑圣乐0591-88301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杰敏、陈小芳0591-8730066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号楼1617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第一医院VCT保修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一医院委托对下列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医院VCT保修服务项目

    2.招标文件编号:FZJL2016011

    3.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规格型号    

技术指标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1

福州市第一医院VCT保修服务

1项

4100000

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2017年5月至2021年1月

付款方式:按维修保养进度分期支付。

 

    4.投标人资格标准:

  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统一社会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③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

④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2014年度或者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还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该服务项目包含提供VCT球管,所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5.1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22日起至20166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购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号楼1617室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附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统一社会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招标文件的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或电子招标文件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67149:3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号楼1601室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由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167149:30

8.2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号楼1601室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9.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9.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0.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

12.联系方式

12.1采购单位:福州市第一医院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

电  话:  0591-88301601  

联系人:   郑圣乐      

12.2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号楼1617室

邮  编:         350001       

电  话:     0591-87300665     

传  真:     0591-87300665     

联系人:    林杰敏、陈小芳     

电子信箱: 2662726359@qq.com  

13.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支行

帐  号:  4221 6321 0264    

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上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2日 15:58 至 2016年06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号楼161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统一社会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号楼1601室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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