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中心小学校园路面丙烯酸漆及多媒体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赤岗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中心小学校园路面丙烯酸漆及多媒体室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中心小学校园路面丙烯酸漆及多媒体室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QYDAAN-2016-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3-69871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赤岗学校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
联系方式:吕先生138249204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0763-6987181
代理机构地址: 清远市B11区炒沙新村21号二楼(静福路维港尚城住宅小区西边)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路面丙烯酸漆及多媒体室改造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2、所属期为2016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1.3、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6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1.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1.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1.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1.7、投标承诺书原件。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3.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65647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3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B11区炒沙新村21号二楼(静福路维港尚城住宅小区西边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