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北京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 -大数据及移动应用开发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第一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2 14: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北京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 -大数据及移动应用开发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第一包)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北京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 -大数据及移动应用开发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第一包)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ECZB02-16DL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玲、王霞

项目联系电话:010-59893123/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

联系方式:010-65414708 史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59893123/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院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第1包   校企合作-北京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 -大数据及移动应用开发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第一包)

第一部分:工学结合创新课程建设要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课程标准体系建设

30

课程教学设计规范建设

30

课程授课教案制定

30

课程教学单元课件制作

30

专家讲座、文献技术资料整理

30

项目工程图纸样例设计

30

实验实训指导资源开发

30

企业教学案例开发

6

 

 

第二部分:虚拟化仿真教学工具资源开发需求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应用教学过程结构

30

制作仿真软件模型

30

虚拟环境与处理流程模拟

30

虚拟仿真教学系统开发

30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有关规定。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8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2日 15:00 至 2016年06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09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工作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30 – 4:30可以现场登记报名,若邮购,需另付邮寄费人民币 50 元,请按本公告“七、其它补充事宜”所述我公司账户信息汇款,只接受对公账户汇款,汇款时备注招标编号,随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我公司,并注明: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及其e-mail地址、拟投标包号等内容,并联系我公司确认传真信息,我公司在收到汇款后会及时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我公司银行信息:

         开 户 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帐  号:3402 6390 2979

         传       真:010-5989312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