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千佛塔社区南路绿化、铺装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806820807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534-2260309 15153426881
三、项目编号:SDJL-ZBB-160531
四、项目名称:平原县千佛塔社区南路绿化、铺装工程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七、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情况:
1、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质量要求:合格
3、技术要求:参照施工图纸
4、标段划分: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绿化工程大约3500平方米,铺装工程大约4000平方米
二标段:绿化工程大约285000平方米。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所带资料: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A4纸简单装订):
(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8)拟派项目经理有效证件(项目经理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9)基本账户开户证明;(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11)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代表人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有近6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须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否则无效);(12)省外进鲁建筑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用户并公示的网上公示截图(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须提供以上(1)(2)(3)项,只须提供(1)项即可。
注:报名时以上证件必须齐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报名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视为无效标。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及递交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42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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