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月澜湾游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沂水县正阳路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39-2208669
二、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胶南市北京路10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165599277 0539-2587999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3.2项目编号:QDJTGCZB(YS)-2016-107
3.3采购计划编号:ZC-2016-125
3.4采购内容:14米画舫2艘、9.8米画舫1艘、观光艇1艘及巡逻艇1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分包情况:本项目为一个包。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船舶生产企业;
4、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同时具有玻璃钢、钢质船舶建造资质证书的境内制造商。
5、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预审、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每日8:3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四楼中介服务窗口)。
3、方式: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后购买。售价: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3)玻璃钢、钢质船舶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胶装三册(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留存,并在封面注明“沂水县月澜湾游船采购项目(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字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 12 日15时3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12 日 15时30 分。
2、开标地点: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000元整(贰万贰仟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
栏注明“沂水县月澜湾游船采购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