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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月澜湾游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2 08: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沂水县月澜湾游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沂水县正阳路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39-2208669

二、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胶南市北京路10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165599277    0539-2587999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3.1项目名称:沂水县月澜湾游船采购项目

3.2项目编号:QDJTGCZB(YS)-2016-107         

3.3采购计划编号:ZC-2016-125

3.4采购内容:14米画舫2艘、9.8米画舫1艘、观光艇1艘及巡逻艇1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分包情况:本项目为一个包。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船舶生产企业;

4、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同时具有玻璃钢、钢质船舶建造资质证书的境内制造商。

5、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预审、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每日8:3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四楼中介服务窗口)。

3、方式: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后购买。售价: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3)玻璃钢、钢质船舶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胶装三册(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留存,并在封面注明“沂水县月澜湾游船采购项目(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字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 12 日15时3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12 日 15时30 分。

2、开标地点: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000元整(贰万贰仟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

 

栏注明“沂水县月澜湾游船采购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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