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公告内容 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对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1招标编号:YNTTCG2016397 1.2.2项目名称及内容: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入围采购项目,拟入围3家投标人;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注:投标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1.2.3、服务期限:招标人需要时指定服务期。 1.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5、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所有规定; 1.3.2投标人提供2015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1.3.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云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提供核查服务的能力; 1.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1.3.5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 1.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