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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看守所扩建项目方案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1 16: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巩义市看守所扩建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2016】2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巩义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巩义市看守所扩建项目建筑面积约687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两排32间监室,改造监墙总长577米。
2.2建设地点:巩义市北山口镇山川村,省道237旁巩义市看守所院内。
2.3招标编号:巩财公开【2016】33号(设计)。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及后续的相关服务。
2.5设计周期:2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1.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连续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原件(2013年1月1日以来)、单位近半年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记录;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不良记录之情形,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1.5提供检察机关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要求证明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903室(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资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附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劳动合同和近半年保缴纳明细证明;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连续三个年度(2013年1月1日以来)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原件、单位近半年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记录;
⑤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⑦投标人不得存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不良记录之情形,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以通知时间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9:00整。
5.1.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以上时间和地点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公安局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3539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092303
邮 箱:hnyx06@126.com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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