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长垣县2016年度公益性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1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垣县2016年度公益性维修养护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 标 人:长垣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长垣县2016年度公益性维修养护工程

三、项目编号:长交建2016ZB099

四、工程地点:长垣县境内

五、工程内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提供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投标人自2013年来须具有类似业绩(类似性应为“公益性维修养护项目”)

    9、投标企业必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10、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被授权人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11、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代理人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注册公司,须提供公司注册年度至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

(唯一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622日至2016年06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18:00

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721日上午9:00时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0373-88878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373-8873292

    报名联系电话:0373-8889330

十六、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县水利局:0373-8887639          

    长垣县财政局:0373-8883625

    长垣县监察局:0373-8889109       

    长垣县检察院:0373-8855291

                                               长垣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1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