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2016-2018年度智能交通类设施设备零星项目资格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委托,就2016-2018年度智能交通类设施设备零星项目资格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6-2018年度智能交通类设施设备零星项目资格
二、项目编号:0658-1601SZTCE171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四、采购数量: 3个≤服务资格数量≤10个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服务资格数量 |
01 | 智能交通类设施设备零星项目资格 | 3个≤服务资格数量≤10个 |
1、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等级:壹级),若非广东省内工商
登记注册的企业另须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公安厅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
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
2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
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的复印件,若非广东省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另须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公安
厅登记备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
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开标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2日14时00
分至2016年7月12日14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6年7月12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开标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63223103 邮编: 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报名登记和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女士 0757-83939009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李女士 0757-83939023
传真: 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57-83921423
庞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9014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
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
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积极配合,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
83188500/83188580
附件下载:1.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