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集中供暖特许经营权(PPP)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XWCG2015-190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6】CG03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修武县集中供暖特许经营权(PPP)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实施机构为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修武县集中供暖特许经营权(PPP)项目
2.2项目概况:修武县城区建成区面积约为23.5平方公里,现有人口7万人,现均为分散或自备采暖模式,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修武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近期使用主热源为焦作电厂,通过热力管道向城区进行供热。区域内现有焦作电厂上大压小异地扩建项目,厂址位于焦作市修武县郇封镇葛庄村北部,西距焦作市区约21km,西南距修武县城约6km,项目合计用地约82.58hm²。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99亿元。
项目采用BOT(建设-营运-移交)特许经营方式进行,自主运营,自负盈亏,县财政不予补偿。特许经营权期满,甲方重新选择本项目特许经营人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乙方未再次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在甲方监督下,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终止或提前终止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设施、资料、档案等的性能测试、评估、移交、接管、验收等手续移交给修武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主体。
2.3项目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为老城区、新城区、工业集聚区。用地规模近期达13万平方公里,中期达16.9万平方公里,远期达22.76平方公里。
2.4招标内容:社会资本方。
2.5工期:
2.6特许经营期限:30年(自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顺延三十年,包含建设期)。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3.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手续合法,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吊销或被撤销、企业被责令关闭等不良状态。
3.3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新成立企业按现有年份提供)均为盈利,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70%,财产没有存在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 需提供近五年以来(2011年至今)投融资不低于一亿元规模的项目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6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50%(本项目投资估算额为2.99亿元)。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同报名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91-7118610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12室
焦作事业部地址:焦作市站前路豫轮酒店南楼4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91-3290066
监督单位: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1-7188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