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06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延津县魏邱乡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工期:施工标段 240日历天,监理同全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监理标段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监理标段: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7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围墙大门、消防水池的建设工程;
监理标段:延津县魏邱乡第二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围墙大门、消防水池的建设工程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1.3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至少2份,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具有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至少1份(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入)。
3.2本项目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2..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房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具有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月21 日至 2016 年 6月2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 1000 元/套(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监理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先生 联 系 人:杨先生、冯先生
电 话:13569811339 电 话:0371-55365979 、13333863966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