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1 16: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6-21 | |||||||||||||||||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2016NBHSWT049 | ||||||||||||||||
二、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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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子包一:87.75万元;子包二:121.5万元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五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1)。7、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信息记录。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1、投标人须是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装生产厂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包中的一个或二个分别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包。 |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6月29日止。 |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9日止; 2、供应商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5125;3、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个标包人民币300元,费用请于开标前支付于代理单位。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07月12日09时30分 | ||||||||||||||||
八、投标地点: |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 | ||||||||||||||||
九、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12日09时30分 | ||||||||||||||||
十、开标地点: |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 | ||||||||||||||||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
十二、其他事项: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包一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不接受现金)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0日16时前(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本项目标包二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不接受现金)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0日16时前(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提交详见招标文件。 | ||||||||||||||||
采购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佳钰、张燕平 联系电话:87031582 传真:87939869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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