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永春县教育局中小学体音美卫劳综合实践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永春县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永春县教育局中小学体音美卫劳综合实践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永春县教育局中小学体音美卫劳综合实践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S2016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9971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永春县教育局
地址:泉州市永春县城东街12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8918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99718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温陵路远太大厦9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中小学体音美卫劳综合实践器材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基本技术参数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等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业务执行负责人(总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采购拒绝联合体投标。(8)本采购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60000.00元。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该最高限价,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2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温陵路远太大厦1909室)/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22日起至2016年6月29日17:00(北京时间)。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温陵路远太大厦1909室)购买招标文件;或从公司基本账户汇款到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基本账户购买,汇款时须备注所购买的项目名称或编号。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报名表(含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购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银行凭证并与代理机构核对。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若需邮寄文本,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