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惠安县旅游事业局开展青屿岛保护和旅游开发规划及项目策划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1 11: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受惠安县旅游事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开展青屿岛保护和旅游开发规划及项目策划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开展青屿岛保护和旅游开发规划及项目策划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QZWS20160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5551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安县旅游事业局

地址:惠安县旅游事业局

联系方式:林主任 18960211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曾先生059522555100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5)具有国家旅游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6)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第五款。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1:11 至 2016年06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