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边防支队现勘信息快速录入系统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公安边防支队的委托,就江门市公安边防支队现勘信息快速录入系统设备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下称“投标人”),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及编号、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期
1.招标名称及编号:江门市公安边防支队现勘信息快速录入系统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M2016-HBFZD012);
2.用途:业务需要;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可与《全国公安机关现勘勘验信息系统》无缝连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 6月 22日至2016年 6月 28 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可以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帐号:103001517010006386,开户行:广发银行江门分行)。
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资料的原件,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须提供投标产品可与《全国公安机关现勘勘验信息系统》无缝连接的证明文件(提供原厂商开发合同或原厂商授权)。
五、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2日09:30时至10:00时。
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10:0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4.开标时间: 2016年7月12日10:00时。
5.开标地点:江门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六、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壹佰贰拾元整(¥6,120.00元)。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入的相关开户行、户名和帐号为: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市城区支行
户 名: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44001670239053002994
七、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联 系 人:陈翠玲
联系电话:0750-3527836
传 真:0750-3552836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