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家庄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工程楼宇对讲门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6-06-21 09: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9日15时30分
项目名称: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工程楼宇对讲门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2160020001
项目联系人:张洋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263651
采购人: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9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7056678
代理机构:河北国合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街156号富天大厦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263651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9日15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国合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胜利北街156号富天大厦六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新华区西焦北路16号,新华区卫生队二楼会议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应是具有符合本次采购货物供货、安装及售后维修能力的楼宇对讲系统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安全防范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并在近三年拥具有同类项目经验;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如是代理商应提供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应写明货物品牌)原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中共石家庄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工程楼宇对讲门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新华区采购单;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项目名称: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工程楼宇对讲门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2160020001
项目联系人:张洋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263651
采购人: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9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7056678
代理机构:河北国合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街156号富天大厦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263651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9日15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国合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胜利北街156号富天大厦六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新华区西焦北路16号,新华区卫生队二楼会议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应是具有符合本次采购货物供货、安装及售后维修能力的楼宇对讲系统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安全防范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并在近三年拥具有同类项目经验;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如是代理商应提供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应写明货物品牌)原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中共石家庄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工程楼宇对讲门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新华区采购单;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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