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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灌阳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共计16个子项目)工程数量与质量复核(KLGLG20163019)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1 10: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灌阳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市灌阳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共计16个子项目)工程数量与质量复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市灌阳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共计16个子项目)工程数量与质量复核

项目编号:KLGLG20163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志伟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511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灌阳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桂林市灌阳县兴建路11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联系电话:0773-42566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秦志伟、李德玉;联系电话:0773-5851107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桂林市灌阳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共计16个子项目)工程数量与质量复核。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复核内容的投标人; 2、投标人的资质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5号)规定;3、具有测绘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4、通过省级(自治区级)及以上质量技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实验室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符合《土地整治工程 第2部分: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14)检测项目要求),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5、企业必须具有工程复核的能力,并配备满足工程复核所需的人员、资金及设备,确保工程复核工作的顺利开展。6、投标人不得与项目施工单位或企业有隶属关系。7、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8、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1.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2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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