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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市政维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H2016-015)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1 11: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江门市江海区市政维修处的委托,对江门市江海区市政维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JH2016-015

二、招标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市政维修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90000.00元。

四、招标数量: 18米高空作业车1辆,20米高空作业车1辆。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满足日常市政维修工作需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相关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车辆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合法有效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若投标人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 年 6 月21 日至2016     年 6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9号二楼采购中心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核对。我中心在核对后会收取前2项的复印件和第(3)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若投标人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只作报名登记之用。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7月12日 9 时 30  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9号二楼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 2016 年 7月 12日 9 时30 分。

十二、开标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9号二楼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621日至2016627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门市江海区市政维修处                    

地  址:江门市江海区白水带风景区江海区市政维修处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0-2637110

传  真:0750-2633498    邮    编:529000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9号二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冯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80716

传   真:0750-3880726      邮    编:529000 

招标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80716

附件:1.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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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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