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信息中心民政业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民政部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民政部民政业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民政部民政业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TC160S36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婷
项目联系电话:6210819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民政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龚丽 联系电话:010-581237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婷、王倩、李静 010-62108192、62108061、6210820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民政部数据交换与共享应用平台项目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在民政部本级建设信息资源平台以及部级数据数据应用系统,以省为单位,汇集全国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救灾捐赠、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福利慈善、社会事务、老龄工作、社会工作等民政业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初步建立统一的部级民政业务大数据中心,并初步实现数据的整合、展现和利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务院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2) 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2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标书要求: 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二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方式:010-62108192、62108061、62108209
联 系 人:唐婷、王倩、李静
邮 编:100081
电子信箱: vic1026@126.com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 %后参与评审。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