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北湖办公楼实验楼16-1室内装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北湖办公楼实验楼16-1室内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北湖办公楼实验楼16-1室内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0773-1640GNJL004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琦、王嘉珮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3705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8888号
联系方式:张庆波181668387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琦、王嘉珮0431-8193705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0773-1640GNJL00486 采购任务编号:JM-2016-05-8296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北湖办公楼实验楼16-1室内装饰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投资比例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北湖办公楼实验楼16-1室内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北区盛北大街3333号长春北湖科技园产业一期B16-1栋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招标控制价1023.7万元,财政拨款,投资比例政府投资100%;资金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2013-2015)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本标段的其他潜在投标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互为子母公司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15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600万元的实验室项目)、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招标公司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0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张庆波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8888号
联系电话:18166838718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邮 编:130022
联系人:闫琦、王嘉珮
电 话:0431-81937053
传 真:0431-811507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23.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