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租吊铲平设备租用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6-21 08: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2日15时30分
项目名称:街区整治及公益广告设置服务、租吊铲平板车等设备服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61120003
项目联系人:张晓雨
项目联系电话:0316-2057108
采购人: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光明西道2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785466118
代理机构:廊坊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057108
预算金额:2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2日15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3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内容承担能力的单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月21日—2016年6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持:(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3号台)报名,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街区整治及公益广告设置服务、租吊铲平板车等设备服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61120003
项目联系人:张晓雨
项目联系电话:0316-2057108
采购人: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光明西道2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785466118
代理机构:廊坊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057108
预算金额:2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2日15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3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内容承担能力的单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月21日—2016年6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持:(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3号台)报名,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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