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购买保险公司承保补贴型农业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ZZT2015-FZ-0016)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1 09: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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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南丰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购买保险公司承保补贴型农业保险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FZZT2015-FZ-0016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预算:预估为33836092.44元(按11278697.48元/年的服务采购预算,并一次性采购3年的服务项目,最终成交按实际发生为准)
(四)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南丰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购买保险公司承保补贴型农业保险服务项目(国内服务) | 1 | 家 | 1、主体:符合《农业保险条例》关于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条件的保险公司。 2、保险品种: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包括水稻种植保险、柑橘种植保险(含南丰蜜桔树气象指数保险)、能繁母猪养殖业保险、育肥猪养殖业保险、森林综合险,及今后新增产品。 3、保险周期:产品保险周期为3年。 |
(五)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响应供应商按照赣农字[2009]16号文件报出各项报价(费率),报价(费率)为固定报价(费率),超出或下调报价(费率)的,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报价(费率)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费率),任何有选择的报价(费率)都将被拒绝。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单位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单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审查);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
3.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投标人为法人代表,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即可)
4.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必备条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5.响应供应商省级分公司取得江西保监局认可的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6.具有良好市场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因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而引发的群众性事件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负面新闻报道(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特别提醒: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1、2、3、4、5、6项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有意向的供应商从即日起可从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磋商现场缴纳现金,未按规定缴纳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下载网址:http://www.nfztb.com/。本次磋商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财政局网、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磋商信誉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
磋商信誉保证金应于2016年7月4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磋商信誉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以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银行到账单为准),且必须从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以下账户,并取得磋商信誉保证金交款凭证,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丰县支行
收款单位: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14356101040015246
注:磋商信誉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政府采购磋商信誉保证金(用途)、项目名称(南丰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采购)、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磋商企业名称一致,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无效。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所有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密封纸质响应文件(一正四副)于2016年7月5 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递交到磋商地点(南丰县桔都大道287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南丰县桔都大道287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已递交磋商信誉保证金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二)付款方式:根据江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付款,不计利息。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人: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抚州市南丰县桔都大道行政大厦二楼
采购人联系人:顾骏青
采购人联系电话:15607940300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地址:抚州市若士路13号
联 系 人:丁洁
电 话:18679434560/0794-821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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