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司法局平谷区司法局租赁办公用房改造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平谷区司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谷区司法局租赁办公用房改造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谷区司法局租赁办公用房改造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BJZB2016-PZC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鹏程、庞少帅
项目联系电话:010-8947758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平谷区司法局
地址:平谷区府前西街12号
联系方式:高雪光、010-899867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鹏程、庞少帅
代理机构地址: 顺义区外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采购内容:包括购置地下排风设备、厨房设备、专业音频设备、窗帘设备、壁挂炉设备等(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用途:平谷区司法局租赁办公用房改造二期项目室内设备购置使用。
3.简要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批复文号:平政采购【2016】第378号
5.财政批复金额:736761.00元;
6.采购分包明细:
分包号 | 名称 | 财政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第一包 | 地下排风设备、厨房设备 | 263153.00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三年内免费售后服务,提供其它对客户有利的服务条款; |
第二包 | 专业音频设备 | 140908.00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一年内免费售后服务,提供其它对客户有利的服务条款; |
第三包 | 窗帘设备 | 100000.00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三年内免费售后服务,提供其它对客户有利的服务条款; |
第四包 | 壁挂炉设备 | 232700.00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三年内免费售后服务,提供其它对客户有利的服务条款; |
7.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终只能限中一个包。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5.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产品质量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意外人身伤害保险。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买方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招标人的利益。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67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0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平谷区府前西街18号院公园壹号北楼80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5.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2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除携带上述资料之外,并需携带以下资料:
第一包:1.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第二包: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全频带吸顶音箱、纯后级功放、均衡器、电源管理器需是同一生产厂家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投影机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原件)。
第三包:需提供开标前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的合同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第四包:1.参与投标的品牌必须为欧洲行业内知名的品牌,且在国内有相应的生产基地(或在国内具有独资工厂),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必须在8000万元以上。同时生产基地内需具有自己的研发和实验场地。(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3. 提供开标前两年内在北京地区三个以上(含三个)冷凝壁挂炉项目(100台以上)工程的合同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生产厂家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需提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报名时间: 2016年06月20日起至2016年06月24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只有已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 报名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招标部)。
- 投标时间:2016年07月 12日上午9:00—9:30 (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投标和开标地点:平谷区府前西街18号院公园壹号北楼80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评标方法和标准 1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1.2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平政采购【2016】第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