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呼吸机及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信宜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信宜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呼吸机及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71604416
二、 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呼吸机及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
包组 | 包组名称 | 数量(台) | 金额(元) |
A | 信宜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采购项目 | 1 | ¥420000.00 |
B | 信宜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呼吸机采购项目 | 5 | ¥2000000.00 |
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 投标人允许只对其中一个包组号内容进行投标。
3.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包组A、包组B均属于进口产品采购。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 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 投标产品若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5.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一级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20日起至2016年7月0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粤西分公司(详细地址: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6、购买人的身份证。
*以上资料1为原件,2、3、4、5、6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9:30
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九、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7月11日9:30
十、 开标评标地点: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十一、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06月20日 至 2016 年06月24日止。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丘小姐 |
| 采购人联系人:磨小姐 |
电话:0668-8909502 |
| 电话:0668 -8880108 |
传真:0668-8909501 |
| 传真:/ |
联系地址: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
| 联系地址: / |
邮编:525300 |
| 邮编:/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陈先生、吴小姐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
收款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粤西分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宜竹山支行 | ||
帐 号:44560701040003480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