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足迹自动识别系统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海南省公安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南省足迹自动识别系统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南省足迹自动识别系统及监理
项目编号:HNZC2015-009-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玲
项目联系电话:0898-68501635/1397609682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公安厅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
联系方式:吕先生/ 0898-688363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玲/ 0898-68501635/13976096820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名称:海南省足迹自动识别系统及监理项目
2.用途:工作需要
3.数量及分包:一批分包(详见用户需求书)
4.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海南省公安厅采购海南省足迹自动识别系统,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5.采购预算:A包:227.07万元, B包:4.5 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包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年任意3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和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6年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5.如投标人不是软件开发商,则必须获得软件开发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7.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包: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3.提供2016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和税收证明。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5.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1.5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218.77.183.48/htms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1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1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 205 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管理、环境标志产品管理、进口产品管理、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