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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万全区市政管理局滨河东路照明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0 15: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2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滨河东路照明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330020101
项目联系人:刘晓林
项目联系电话:0313-5985711
采购人:万全县市政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张家口市万全区孔家庄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3-4229814
代理机构:张家口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街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5985711
预算金额:177.077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2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路19号8号楼(金鑫大厦4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万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全县民主街20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及2015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条例释义要求的审计报告(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缴纳2015年任意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缴纳2015年任意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缴纳2015年任意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公司登记资格后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我公司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注:《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开具(该证明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此证明为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前置材料,无此证明,投标人将无资格参与有关招投标活动。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携带单位公章,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②、申请查询单位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滨河东路照明工程。(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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