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东县东海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鸡东县东海镇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鸡西市鸡东县东海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鸡西市鸡东县东海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CEITCL-HL-QTGC-1606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587503977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东县东海镇卫生院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东海镇卫生院
联系方式:杨忠文 138365716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 1587503977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广街41号金华大厦7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鸡西市鸡东县东海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本次投标潜在投标人资质要求。A、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且近三年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B、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C、潜在投标人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近三年内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官方网站查有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D、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现场确认,以便获取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现场确认时授权委托人(受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到场确认,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到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具备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筑工程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及身份证(施工员(工长)一名、质检员一名、造价员一名、安全员一名(安全员同时要求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及管理机构人员的劳动合同及报名前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明细(必须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及清晰体现授权代表姓名及投标单位名称);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在本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类似项目业绩1项(提供经过备案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和项目中标公示查询网址,且施工合同金额不得小于200万);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基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须提供2013、2014、201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参加投标的各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承诺书(在代理机构处领取)。5、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广街41号金华大厦712室)进行现场确认。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0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广街41号金华大厦7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汉广街41号金华大厦712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岗区红旗大街龙珅花园289号B座503室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