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旧清河王各庄桥重建工程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0 15: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8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旧清河王各庄桥重建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7090010001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采购人:霸州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霸州市行政中心(霸州市迎宾东道与益津中路交汇处)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7286925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3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8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廊坊市广阳区周各庄新区6号楼2单元1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格条件: 3.1.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3.1.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的投标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采购数量:旧清河王各庄桥重建工程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名称:霸州市旧清河王各庄桥重建工程项目编号:HBAT011605120-SG
项目名称:旧清河王各庄桥重建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7090010001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采购人:霸州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霸州市行政中心(霸州市迎宾东道与益津中路交汇处)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7286925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3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8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廊坊市广阳区周各庄新区6号楼2单元1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格条件: 3.1.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3.1.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的投标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采购数量:旧清河王各庄桥重建工程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名称:霸州市旧清河王各庄桥重建工程项目编号:HBAT011605120-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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