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张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标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0 16: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4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张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标线工程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4510020017
项目联系人:冀新月
项目联系电话:0313-2186665
采购人:张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3-8685697
代理机构:河北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裕华区东岗路世纪花园6-2-6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921568
预算金额:136.6484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张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永春南大街68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张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永春南大街68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含从事公路设施或公路标识标线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3.交通标线施划标准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3-2009)的规定,涂料须符合《路面标线涂料》(GB/T 24717、JT/T 280、JT/T 712)的规定并具有《检测报告》、产品生产合格证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①营业执照(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③税务登记证④开户许可证⑤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要求: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上述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被授权人应当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报名时需提供最近一年社保证明,对于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被授权人报名的可提供近期的社保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张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张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标线工程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4510020017
项目联系人:冀新月
项目联系电话:0313-2186665
采购人:张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3-8685697
代理机构:河北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裕华区东岗路世纪花园6-2-6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921568
预算金额:136.6484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张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永春南大街68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张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永春南大街68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含从事公路设施或公路标识标线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3.交通标线施划标准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3-2009)的规定,涂料须符合《路面标线涂料》(GB/T 24717、JT/T 280、JT/T 712)的规定并具有《检测报告》、产品生产合格证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①营业执照(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③税务登记证④开户许可证⑤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要求: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上述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被授权人应当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报名时需提供最近一年社保证明,对于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被授权人报名的可提供近期的社保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张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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