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挑河以东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三期)设计招标公告
利津县挑河以东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三期)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号: LJZCZ2016-050-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利津县海洋与渔业局
招标人地址:利津县大桥路30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项目名称:利津县挑河以东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三期)设计
项目地点:利津县刁口乡。
主要建设内容:海岸护砌工程、坝顶硬化工程。
设计计划投资:78万元人民币。
招标范围:利津县挑河以东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三期)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进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2015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或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料查验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壹佰伍拾元整(¥15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说明:投标企业报名时的资料查验合格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监督机构
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568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