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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东闾乡南营头小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0 11: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保定市清苑区东闾乡南营头小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定市清苑区东闾乡南营头小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东闾乡南营头小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BOAOZB 16312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英学

项目联系电话:152000502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定市清苑区东闾乡南营头小学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东闾乡南营头村

联系方式:陈可宁 137229590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英学 1520005026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为保定市清苑区东闾乡南营头小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财政拨款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规范化的售后服务。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企业须提供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网页版回执。5、资格后审。注:投标人报名时持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报名无效)。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及以上资格要求中资料的原件(新版资质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60519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招标代理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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