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机关服务中心北戴河休养院2016-2017年度工程监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受全国人大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国人大机关服务中心北戴河休养院2016-2017年度工程监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全国人大机关服务中心北戴河休养院2016-2017年度工程监理采购
项目编号:RC-F16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首军、郭凯
项目联系电话:010-6309488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国人大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山路5号
联系方式:0335-42618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晓莉010-6309488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全国人大机关服务中心北戴河休养院2016-2017年度工程监理采购招标公告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受全国人大机关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全国人大机关服务中心北戴河休养院2016-2017年度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公告日期:2016年6月17日。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全国人大机关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山路5号,联系电话:0335-4261818。
3、集中采购机构: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4、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联系电话:010-63094886。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戴河休养院2016-2017年度工程监理。
2、项目编号:RC-F16007。
3、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对北戴河休养院使用财政性资金房屋(含宿舍)修缮、装修以及新建单项监理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定点采购。(往年年度费用约为7万元)。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确定1家中标人,具体确定方式见招标文件。
4、项目用途:工程监理定点。
5、本次招标有效期限:2016年7月15日-2017年12月31日。
6、项目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山路5号。
7、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国家有关节能环保要求;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分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但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和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
3、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并有在秦皇岛市承担监理工作的能力。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0元。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3、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业务一处466室(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院四层)。
4、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四层开标室(特别提醒: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从23号院南门登记进入,且周边区域无停车位,请各投标人结合上述情况,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十分钟到达23号院南门办理登记进入手续)。
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 韩首军、郭凯,电话:010-63094886,传真:010-63094886。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2016年6月17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但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和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3、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并有在秦皇岛市承担监理工作的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0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业务一处466室(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院四层)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四层开标室(特别提醒: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从23号院南门登记进入,且周边区域无停车位,请各投标人结合上述情况,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十分钟到达23号院南门办理登记进入手续)。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国家有关节能环保要求;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分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