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计量检定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阿拉善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阿拉善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计量检定设备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阿拉善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计量检定设备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AMFY-CG-2016-0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翰立
项目联系电话:0483-858001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阿拉善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地址:阿拉善盟
联系方式:张翰立 0483-85800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女士 0483-8345520
代理机构地址: 阿拉善盟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根据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以提供三年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提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6个月内纳税证明和3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企业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7、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近期)。*8、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9、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有产品的授权证明原件。*10、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和分包。注:投标时必须携带标有“*”资质原件,供专家评标时审验,否则按无效标论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5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7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盟方圆招标代理公司服务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分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盟方圆招标代理公司服务窗口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确认投标但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2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2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