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巡展之长春站、西安站会务服务项目采购(GXZC2016-G3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巡展之长春站、西安站会务服务项目采购(GXZC2016-G3-0971-ZZGJ)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巡展之长春站、西安站会务服务项目采购(GXZC2016-G3-0971-ZZGJ)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ZC2016-G3-0971-ZZGJ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国腰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2317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7号
联系方式:刘定发 电话:0771-22118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国腰; 电话:0771-582317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一栋21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06140046)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的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巡展之长春站、西安站会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巡展之长春站、西安站会务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6-G3-0971-ZZGJ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巡展之长春站、西安站的设计搭建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其中,长春站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西安站采购预算为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是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 2016年 6 月 2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发售地点: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一栋2108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交至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族大道支行,银行账号:7291 9101 8260 0011 973,并及时将转账底单、投标人信息、联系方式、邮箱地址等传真至0771-582317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传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
4、发售条件:
(1)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踏勘:要求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前必须自行对拟投入活动地点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现场踏勘图片及相关证明材料(拟投入活动场馆开具证明)。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账户。
开户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族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7291 9101 8260 0011 973
并持缴纳凭证至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换取收据或到账证明(以投标保证金到达中资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账户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标明拟投分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8日9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一栋2108室,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7月8日9 时30分, 在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一栋2108室,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也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网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购买标书联系人:李晶晶 电话:0771-5823176 传真:0771-5823176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覃国腰; 电话:0771-5823176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刘定发 电话:0771-2211850
联系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7号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17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是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7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一栋2108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文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一栋21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