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口岸进口绿华山锚地减载的散装铁矿、煤炭水尺鉴重、散装铁矿取制样及品质检验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口岸进口绿华山锚地减载的散装铁矿、煤炭水尺鉴重、散装铁矿取制样及品质检验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口岸进口绿华山锚地减载的散装铁矿、煤炭水尺鉴重、散装铁矿取制样及品质检验
项目编号:1639-1662223202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子豪
项目联系电话:325575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208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电话:021-386201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子豪、李婷婷,电话:021-32557509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口岸进口绿华山锚地减载的散装铁矿、煤炭水尺鉴重、散装铁矿取制样及品质检验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若未通过考核,甲方有权拒绝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地点:浙江绿华山
成果提交要求:在完成取样后10天内向上海检验检疫局有关部门提供四套分析样品,样品封识符合委托要求,三周内出具检测结果,并出具正本检测报告。
投标单价最高限价:重量鉴定费上限为0.125元人民币/吨、取制样及品质检验费上限为2750元人民币/批
年度预算:重量鉴定总费用为360万元人民币、取制样及品质检验总费用为140万元人民币。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已具备经国家质检总局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质,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必须能够依据SN/T3023.2-2012《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 第2部分:水尺计重》开展进口商品重量鉴定业务。(4)投标人至少拥有5位具有2年以上铁矿石取制样、实验室检测以及水尺计重经验的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按照检验检测标准开展铁矿石取制样和实验室检测及水尺计重工作。须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文件(以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5)投标人在舟山市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并提供证明文件。(6)自愿配合上海检验检疫局的资质考核,接受上海检验检疫局的指导和管理。(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7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4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2001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或E-mail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白玉支行
账号:316638-03002790962
账户名称: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领购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