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自动化观测配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自动化观测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自动化观测配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16-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缪胧、叶浩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夏主任/0593-20782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缪胧、叶浩 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主要技术 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1
| 1-1 | 一批 | 44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①、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里应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资格);(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②、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④、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材料;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⑥、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4条款。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其他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