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公安局阜宁县城乡社区“村村通”技防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阜宁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城乡社区“村村通”技防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城乡社区“村村通”技防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FNCG[2016]9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力
项目联系电话:1802180013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阜宁县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阜宁县公安局十三楼
联系方式:茹先生 182603280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力 18021800138
代理机构地址: 阜宁县跃进花苑东门向南20米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阜宁县城乡社区“村村通”技防建设工程
2、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及省市两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全市综治平安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和市综治委 《关于推进全市“一站三中心”社会服务平台“四频合一”建设的指导意见》,依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见,结合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村村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智慧阜宁”建设要求,拟在全县各村居新建监控点约3183个;24个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等公安基层单位监控室集中显示系统、UPS备用电源、防静电地板、视频管理平台全部升级改造;县城及各镇区2013年以来建设的标清监控视频继续使用现有存储方式,本期所有新建、原建高清监控视频全部采用云存储;升级公安局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和实战指挥平台,实现实战指挥平台内网部署。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分一个标段,主要为“村村通”技防建设项目的软、硬件和网络链路租赁。
3.1“村村通”技防建设为:全县各村居新建监控点约3183个;24个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等公安基层单位监控室集中显示系统、UPS备用电源、防静电地板、视频管理平台全部升级改造;县城及各镇区2013年以来建设的标清监控视频继续使用现有存储方式,本期所有新建、原建高清监控视频全部采用云存储;升级公安局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和实战指挥平台,实现实战指挥平台内网部署。
3.2网络链路租赁为:监控点所涉及光纤专网传输链路、流量、设备租用等,租赁期五年。
4、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合格,符合市综治委和省市公安主管部门要求的“村村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期五年。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格和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公布全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中标供应商名单的通知》中具有三级(含)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资格。不具备前述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2、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运营商或其分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主投标方,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公布全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中标供应商名单的通知》中具有三级(含)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员方;3、本次采购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是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运营商或其分公司(本地运营商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应出具相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对该运营商的授权,授权单位应承担该项目授权内容的一切连带责任。4、成员方资质要求:(1)成员方是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公布全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中标供应商名单的通知》中具有三级(含)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5、联合体投标要求:(1)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的要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投标协议还应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及中标后各自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协议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印(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装入投标文件);6、本次采购前端设备要求:投标人拟选用监控产品必须为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公布全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中标供应商名单的通知》中12家专业公司的产品,且需提供其上述厂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质保承诺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投标人选用的设备生产厂商为联合体成员方则不需提供)。7、本次采购的后端平台对接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阜宁县公安局现有平台集成商、应用系统开发商(上海夫雄、武汉中地数码、杭州海康威视)出具的技术支持承诺函。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其他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4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审计局大楼)一楼服务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审计局大楼)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资金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