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林业局廉江市2016年造林绿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廉江市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廉江市2016年造林绿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FL1601A01N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廉江市2016年造林绿化项目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包组一为人民币241131.00元;包组二为人民币295679.34元
四、采购数量:包组一矿山复绿一项、包组二青园森林公园绿化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 监管部门:廉江市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14年或2015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201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6.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丙级或以上造林工程施工资质复印件。
6.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
6.6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丙级或以上造林工程施工资质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银隆大厦B区707、70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银隆大厦B区707、708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7月8日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银隆大厦B区707、708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3日止。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廉江市林业局
地址:廉江市中山五路
联系人:全先生
联系电话:0759-6551823
传真:0759-3190703
邮编:524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银隆大厦B区707、708
联系人:庞小姐
联系电话:0759-3380227
传真:0759-3386227
邮编:524043
邮箱:gdflzb@126.com
附件:招标文件(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