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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财政局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资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的评估、拍卖机构采购(GSCG-GL-2016-06)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6 17: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资源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资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的评估、拍卖机构采购(GSCG-GL-2016-06)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资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的评估、拍卖机构采购(GSCG-GL-2016-06)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CG-GL-2016-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0115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资源县财政局

地址:资源县城北开发区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赵先生 0773-43114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工 0773-2801156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文明路17号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资源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对资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的评估、拍卖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资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的评估、拍卖机构采购

    二、项目编号:GSCG-GL-2016-0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分标

服务项目名称

数量

A分标

资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的评估机构采购

1家

B分标

资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的拍卖机构采购

1家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预算总金额:7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注册地非桂林市的,需在桂林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其中A分标投标人应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B分标投标人应具有商务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允许多投多中。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0616日至2016年06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文明路17号5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业务。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标的标段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发售条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材料到发售地点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分标段

 A分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B分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2)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方为有效)。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并逐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后退回),材料齐全且合格并在有效的规定时间内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A分标: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B分标: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0705日下午17时00分前到达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文明路支行;  账号:6600 1200 4577 3000 10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0706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文明路17号5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0706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0706日上午09时30分在桂林市文明路17号5楼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资源县财政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773-4311403

地址:资源县城北开发区行政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773-2801156

地址:桂林市文明路17号5楼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资源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4315648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16日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资源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对资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的评估、拍卖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资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的评估、拍卖机构采购

    二、项目编号:GSCG-GL-2016-0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分标

服务项目名称

数量

A分标

资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的评估机构采购

1家

B分标

资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的拍卖机构采购

1家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预算总金额:7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注册地非桂林市的,需在桂林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其中A分标投标人应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B分标投标人应具有商务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允许多投多中。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0616日至2016年06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文明路17号5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业务。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标的标段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发售条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材料到发售地点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分标段

 A分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B分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2)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方为有效)。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并逐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后退回),材料齐全且合格并在有效的规定时间内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A分标: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B分标: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0705日下午17时00分前到达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文明路支行;  账号:6600 1200 4577 3000 10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0706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文明路17号5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0706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0706日上午09时30分在桂林市文明路17号5楼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资源县财政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773-4311403

地址:资源县城北开发区行政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773-2801156

地址:桂林市文明路17号5楼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资源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4315648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1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注册地非桂林市的,需在桂林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其中A分标投标人应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B分标投标人应具有商务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允许多投多中。(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文明路17号5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材料到发售地点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文明路17号5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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