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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警用手持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GXZC2016-G3-0980-NNHD)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6 18: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警用手持终端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警用手持终端租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6-G3-0980-NNH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新华

项目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长湖路20号

联系方式:韦刚元 0771-22991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新华 0771-588513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星湖路3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警用手持终端租赁服务一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基础电信运营商,或与基础电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签订有合作协议,投标时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6日 17:00 至 2016年06月2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警用手持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05230081)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警用手持终端租赁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3-0980-NNHD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警用手持终端租赁服务一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基础电信运营商,或与基础电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签订有合作协议,投标时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6月23日止,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2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7日18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8日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7月8日9时00分,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开标(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长湖路20号

      联系人: 韦刚元;联系电话:0771-2299183;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潘新华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传真:5885129  (Fax)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十二、招标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hdzbgs.com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1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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