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高清审讯系统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涉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涉县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高清审讯系统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涉县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高清审讯系统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BHZB20160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未占
项目联系电话:0310-57010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涉县公安局
地址:涉县平安街与娲皇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郭水成 0310-38321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未占 0310-5701067
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183号德源商务中心24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并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状况、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完税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有安防工程壹级资质;外省企业必须持有河北省公安厅或河北省安防协会的备案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具有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讯问询问主机、高清特写半球摄像机、高清全景半球摄像机、设备管理主机、讯(询)问系统管理软件、综合业务设备)“由厂家出具的授权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高清审讯系统必须能够与河北省公安厅及邯郸市市公安局审讯平台联网,实现无缝对接、资源共享并提供证明文件。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招标代理窗口持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招标代理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