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南校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暨南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暨南大学南校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南校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12-1641C19901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541837,(020)8354231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暨南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联系方式:麦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罗小姐;(020)83541837,(020)83542319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子包1:智能自助结算设备及其伴随服务。
子包2:厨具设备一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1.3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只接受POS机刷卡(不接受现金)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7月6日上午9:00-11:45,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1楼前台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子包1: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如不是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消费机、智能餐台管理系统)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项目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代理、经销资格证明(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子包2: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已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