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朱田镇2016年度“3+4”水利建设项目农村自来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费县朱田镇2016年度“3+4”水利建设项目农村自来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费县朱田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
联系电话:0539-8099095 邮箱:sdyzzbdl@126.com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费县朱田镇2016年度“3+4”水利建设项目农村自来水工程
项目编号:SDYZCG-2016-103
五、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涉及曹家沟、上东峪、下东峪等村庄,主要内容包括钻取水井、新建管理房、购置水泵消毒等机电安装,安装PE管道、修建闸阀室及蓄水池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内容
3、工期:60天(日历日)。
4、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施工标(一标段),监理标(二标段)。
5、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报名单位;
2、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3、监理标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
3、投标单位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三份(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费县朱田镇2016年度“3+4”水利建设项目农村自来水工程 ”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资格审查资料”字样)
施工标(一标段):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查验、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本查验、复印件留存);
(3)税务登记证(原件副本查验、复印件留存);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务合同、2016年1月-5月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
监理标(二标段):
(1)监理资质证书(原件副本查验、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本查验、复印件留存)。
(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拟承建本工程项目总监证书及(注册证书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监理项目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总监、监理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2016年1月-5月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6)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副本查验、复印件留存)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在2016年7月11日17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 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9-5080850/0539-5080858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时间:2016年7月12日15时00分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网(http://zwfw.feixian.gov.cn)上发布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0539-8099095 1575395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