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交通设施信号灯养护企业资格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交通设施信号灯养护企业资格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交通设施信号灯养护企业资格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ZTXY-2016-F152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振影、朱逸
项目联系电话:010-537799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昌平区南环东路北1号
联系方式:010-697448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聂振影、朱逸010-537799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6日 15:24 至 2016年06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部分(不含技术参数)电子版,每张50元。只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6)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7)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9)外地进京企业具备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且在有效期内;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行政投标单位公章;
7)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开标之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开标之前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