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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包装物整理等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6 12: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包装物整理等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包装物整理等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GZB-CZ-2016-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

项目联系电话:18773512353 /0735-756666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内

联系方式:陈主任139755823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慧18773512353 /0735-7566665

代理机构地址: 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翠微源20栋2单元404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ZB-CZ-2016-14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委托就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包装物整理等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招标内容:

麻袋制作、麻袋整理、包装物转运等单价。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的内容。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郴州市有固定经营场所。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结算遵从采购人结算方式。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取消中标行为(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翠微源20栋2单元404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

2016年 6  月  16 日至2016年  6 月  22 日,每天9:00~12:00时,14:30~17:00时(北京时间)在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翠微源20栋2单元404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一概不退。

报名时,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证书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7 月 7 日(星期  )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 年 7  月  7  日(星期  )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招标人名称: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3975582377

 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翠微源20栋2单元404

 邮   编:423000

 联 系 人:王慧

 电话/传真:18773512353、0735-7566665

 电子邮箱:121748104@qq.com

 投标保证金汇至:

        帐 户 全 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8008104002903786201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的内容。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郴州市有固定经营场所。

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结算遵从采购人结算方式。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取消中标行为(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供货日期:2016年8月

五、服务地点: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内。

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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