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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农业局质检中心耗材试剂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6 11: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农业局质检中心耗材试剂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农业局质检中心耗材试剂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

项目编号:XMTHFZ2016-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育昌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93205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局

地址:南江滨西大道193号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5/6栋

联系方式:李工838250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育昌0591-8793205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楼4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2)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以来任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相关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须真实有效,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45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楼4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 6 月16 日~ 2016年 7 月 1 日,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楼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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