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三灶镇凤鸣小学)(珠海市三灶镇凤鸣学校公共艺术区文化设施货物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三灶镇凤鸣小学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三灶镇凤鸣学校公共艺术区文化设施货物采购(项目编号:ZHZDF-GK2016-B1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三灶镇凤鸣学校公共艺术区文化设施货物采购
2. 项目内容及数量:采购公共艺术区文化实施一批,详见用户需求书。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4. 报价上限: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注:若单价或总价超出报价上限,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
4.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
说明: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投标人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6月16日~06月22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资格中的2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格中的第3-4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标书用);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07日 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7日 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5楼519会议室)。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三灶镇凤鸣小学
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鱼弄一队
联系人:郑庭生 联系电话:0756-776116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6-6300440 传真:0756-2213166
3. 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姓名:邱先生
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电话:0756-726307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碧涛支行
户 名: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018712729012
珠海市三灶镇凤鸣小学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