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婺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书的批准,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现就金华市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2016-HW074-ZFCG07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时间过后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无质疑权。(每天上午0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李渔路商城西北区G8-9-11幢1-302室,李渔路与兰溪街交叉口)
3、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4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07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5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金华市工商局大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7月5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开标(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金华市工商局大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金华市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9-89119827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于玲俐
联系电话:0579-82162001、82474058 传真:0579-82460882
附件信息 |
公告附件: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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