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购置电脑设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商丘师范学院的委托,就笔记本电脑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第一次招标活动因A、B、C、F、G五个包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做废标处理,现修改参数并重新合并标段后再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326号-CZ
项目名称:笔记本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段划分:本招标文件共分1个包段,预算价1011838元人民币,详情如下
项目A电脑购置
化学化工学院购置电脑:笔记本电脑42台
环境规划学院购置电脑:笔记本电脑17台,平板电脑4台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院购置电脑:平板电脑20台
现代艺术学院购置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45台
新闻传播学院购置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43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十七条两部法律法规。
2.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2016年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复印件。
(四).2016年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复印件。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用于本履行本项目的专业设备或辅助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六).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填写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未联合体参与(填写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投标的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填写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
(八).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出售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6年6月15日。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hnzbedu.cn。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6月15日起至2016年6月23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30, 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及电话: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17标书发售室)。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371-56058523
5.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电子版自带U盘拷贝)。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 年7月5日下午15:00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05开标室)。
七、有关说明
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3.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列入我公司不良记录名单。
八、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商丘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中国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徐老师 联系电话:0370-3057956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5日